【環(huán)球時報記者 魏萊烏元春】8月22日,國際海洋法法庭法官赫爾穆特·圖爾克(HelmutTuerk)在北京接受《環(huán)球時報》獨家專訪時表示,當前南海局勢十分復雜敏感,鄧小平提出的“擱置爭議共同開發(fā)”主張是南海各國解決爭議的最佳辦法。圖爾克是在參加中國南海研究院舉辦的“中菲南海仲裁案國際研討會”時作出上述表示的。
針對中方不參加菲律賓提出的所謂國際仲裁問題,圖爾克對《環(huán)球時報》表示,中方從一開始便決定不參與國際仲裁,因此也不會參與具體的仲裁程序。“即使仲裁庭作出最終裁決,我認為中國很可能不會執(zhí)行”。在圖爾克看來,中方的意圖是通過與南海相關國協(xié)商來尋求和平解決爭端,因為和平解決符合該地區(qū)國家和整個國際社會的利益。圖爾克認同中國政府的倡議,他強調(diào),當前解決中菲南海爭端最好的、最靈活的方式是“共同開發(fā)與相互合作”。
此外,圖爾克認為,中國一直在與國際組織保持密切接觸,并尊重國際法及其奠定框架。在中方修訂南海漁業(yè)法規(guī)后,需要尋求解決方案來保護中國漁民的權利,以及南海周邊國家漁民捕魚權利。
據(jù)悉,國際海洋法法庭本身不會參與該案。仲裁庭由5人仲裁團組成,菲律賓已指定德國籍法官魯?shù)稀の譅柗螋斈反矸坡少e,國際海洋法法庭任命波蘭籍法官斯坦尼洛夫·帕夫拉克代表中國出席該仲裁,其余幾人由國際海洋法法庭庭長、日本人柳井俊二提名,他們分別是來自斯里蘭卡的法官克里斯·品托、法國法官皮耶爾·柯和荷蘭法官阿爾弗萊德·松斯。品托將擔任仲裁法庭的庭長。
談及解決中菲南海爭議最具挑戰(zhàn)性的問題時,圖爾克坦言:“最困難的問題在于島嶼主權,因為多個國家同時宣稱對同一島嶼‘擁有主權’。此次專家會議討論了各種提議,大家各抒己見,類似于智庫的前期研討,為未來提供更好的思路和方法,保持這樣的溝通與交流非常重要。”
參加會議的香港大學法學院教授托尼·卡蒂對《環(huán)球時報》表示,菲律賓對中國的起訴證據(jù)并不充分,短期之內(nèi)國際仲裁作出明確判決的難度很大。從法律程序角度分析,菲律賓取證的工作需要幾年時間才能完成。中國南海研究院院長吳士存指出,根據(jù)兩天的深入探討,菲律賓提出的仲裁倡議前景依然存在很多變數(shù)。中國在仲裁法庭之外的外交工作不會放棄。
8月21日至22日,由中國南海研究院和中國南海研究協(xié)同創(chuàng)新中心共同主辦的“中菲南海仲裁案國際研討會”在北京召開。2013年1月22日,菲律賓向中國提交就南海問題提起國際仲裁的照會及通知。2月19日,中方聲明不接受菲方所提仲裁,并將菲方照會及所附通知退回。拒絕的理由之一是,中國政府于2006年已經(jīng)根據(jù)《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第298條的規(guī)定提交了聲明,將涉及海洋劃界等爭端排除在包括仲裁在內(nèi)的強制爭端解決程序之外。
(來源:人民網(wǎng)-環(huán)球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