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銜情況】
1955年9月27日,第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了授予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軍銜的決議。
1955年9月27日,中國人民解放軍首次授銜授勛典禮在北京中南海懷仁堂隆重舉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毛澤東將“授予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軍銜的命令狀”授予朱德、彭德懷、林彪、劉伯承、賀龍、陳毅、羅榮桓、徐向前、聶榮臻、葉劍英等10人。同日,國務(wù)院舉行授予將官軍銜的典禮。國務(wù)院總理周恩來發(fā)布命令, 授予粟裕、黃克誠、譚政、肖勁光、王樹聲、陳賡、羅瑞卿、許光達、徐海東、張云逸10人中國人民解放軍大將軍銜,授予55人上將軍銜,授予175人中將軍銜,授予800人少將軍銜。各大軍區(qū)也先后舉行了授銜典禮。
1956年、1958年又分別授予王建安、李聚奎上將軍銜。1956年至1965年,共授予將官以上軍銜1614人。
2002年6月2日,中央軍委在北京中南海舉行晉升上將軍銜儀式。
2004年9月25日,中央軍委在北京八一大樓舉行晉升上將軍銜儀式。
1965年軍銜制度被取消。
1988年恢復(fù)軍銜制后,中央軍委先后于1988年9月14日、1993年6月7日、1994年6月8日、1996年1月23日、1998年3月27日、1999年9月29日、2000年6月21日、2002年6月2日、2004年6月20日、2004年9月25日、2006年6月24日、2007年7月6日、2007年11月2日、2008年7月15日、2009年7月20日、2010年7月、2011年7月、2012年7月、2012年11月和2013年7月共20次舉行儀式,授予高級軍官警官上將軍銜警銜。截至2013年7月,人民解放軍自1988年恢復(fù)軍銜制以來,中央軍委共授予148名高級軍官警官上將軍銜警銜。
至2013年7月,自1955年我國首次實行軍銜制和1988年恢復(fù)軍銜制以來,已有204位高級軍官警官獲上將軍銜警銜。
1996年4月至年底,中央軍委授予數(shù)萬名預(yù)備役軍官軍銜。這是首批預(yù)備役軍官被授予軍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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